2021年0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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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生物降解材料研究院報道,在農歷年前,發改委等部門首次明確了可降解塑料的定義,要求可降解塑料禁止含有PP、PE、PS、PVC、PET等。
1、發改委、國管局、住建部聯合通知
2021年2月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國管局辦公室、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三部門發布《關于做好公共機構生活垃圾分類近期重點工作的通知》。
通知公共機構的生活垃圾分類重點工作作出了6點安排,主要包括:1、逐步規范對生活垃圾分類的類別和標志;2、加大力度推行綠色辦公;3、帶頭停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4、進一步抵制餐飲浪費行為;5、持續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志愿服務;6、推進生活垃圾分類示范點是建設。
第3點中明確提出,在2021年底前,公共機構要全面禁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的塑料制品。
2、發改委首次定義“可降解”
通知中明確指出,不再允許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餐盒、塑料餐具、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吸管、塑料水杯和飲料杯、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等。
為減少公共機構的執行疑問,文件中特別說明,不可降解材料是指含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聚氯乙烯(PVC)、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的材料。
反言之,可降解材料是不允許包含PE、PP、PS、PVC、PET等材料的。也就是含有PE、PP、PS、PVC、PET的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都是不可降解塑料。
這次是國家發改委首次定義“可降解”,也是首次明確了什么是“不可降解”。

3、降解路線之爭持續一整年
國家發改委、生態環境部2020年1月19日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見》中要求,以可循環、易回收、可降解為主導,研發推廣綠色環保、經濟適用的塑料制品及替代品。分階段、分地區逐步推行可降解塑料袋、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可降解的快遞塑料包裝等。
但《意見》并未對“可降解”作出明確定義,也導致各地政府出臺的文件和標準各不相同,甚至大相徑庭。
4、資本的選擇:生物降解材料
中國科學院研究員季君暉指出,現在各省推行的標準不同,質量要求也不一致,這會對生物降解塑料行業產生嚴重打擊。
截止2021年2月,PBAT已有、在建、擬建產能將近700萬噸,PLA已有、在建、擬建產能超過400萬噸,涉及資金達到數百億元甚至上千億元。
生物降解材料研究院做過一個塑料袋的成本核算,傳統PE僅需8200元/噸,用PE+淀粉成本約為6900元/噸,用降解劑成本約1萬元/噸,用生物降解塑料成本達到1.8萬元/噸。
成本對比之下,這就是一個充滿競爭的市場,如果允許PE+淀粉、降解劑全面流通,生物降解材料會無路可走。
5、何謂公共機構?為何是公共機構?
公共機構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財政資金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團體組織等,如政府機關、事業單位、醫院、學校、體育科技類場館等。
去年11月,除海南省以外四川省也開了先河,要求省直部門及公共機構禁止使用含PE、PP、PS、PVC等傳統塑料的一次性塑料制品。
目前國家三部門聯合發文要求,公共機構在2021年底前全面禁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眾多公共機構都在積極配合,特別是醫院場所,帶頭使用藥房自助取袋機,引導用戶使用可降解藥品袋,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為廣大患者提供優質、環保、高效的就醫環境。
生物降解材料研究院分析認為,一些重點城市、重點行業會先行實施全生物降解,小商家、城郊則實施半降解。而在執法力度上,應該會相對緩和,引導為主,把握節奏,有序推進。
后續在塑料污染治理上或許會有更明確的舉措。目前以公共機構為風向標,一些注重品牌形象的企業也會主動向全降解靠攏。整體來看,留給市場緩沖的時間已經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