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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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源頭治理,關注所有塑料制品生產的重要環節以及使用的重點領域,對社會反映較強烈的問題,分類提出管理要求。
一年前,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意見》。目前已有浙江、江蘇、安徽等20多個省份發布本地新版“限塑令”,還有北京、杭州等城市出臺了更為嚴格的“禁塑令”。不可降解的塑料袋、塑料吸管和塑料餐具等將逐漸減少到徹底禁止使用,由此來看 ,禁塑已是大勢所趨。

一直以來,我國都非常重視塑料垃圾引起的環境問題,在2008年,就著手推動“限塑”,當時主要通過提高成本的辦法來減少塑料袋的使用。十八大以來,我國從生態環境建設和高質量的發展要求出發,繼續來加強塑料污染治理力度,建立健全的塑料制品長效管理機制,目前已經取得有目共睹的成效。數據顯示,我國塑料袋的使用數量年均增速已經在平穩下降,由之前的超過20%已經下降到目前的3%以內。2008年至2016年,商超的塑料袋使用數量普遍減少2/3以上,共減少塑料袋140萬噸左右,相當于減排二氧化碳近3000萬噸。
從實際情況來看,人們逐漸習慣付費的形式購買和使用塑料袋,但同時,塑料袋替代產品的推廣使用仍然存在不足??爝f電商和餐飲外賣等新興產業的快速發展等因素,讓原有的“限塑”政策逐漸進入到瓶頸期。在此背景下,《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見》由國家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聯合發布實施,為進一步治理塑料污染提供了新規定、也注入了新動力。 
從國家出臺升級版“限塑令”到各省市地區緊跟步伐制定本地版“禁塑”政策,有力有序且有效治理塑料污染也成為下一個階段的重點工作任務。十九屆五中全會明確提出的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遠景目標,就包括“生態環境根本好轉,美麗中國建設目標基本實現”。當下,各地區各部門都在推動新版“禁塑令”的落地實施,各地治理塑料污染的力度也在進一步加強。特別是圍繞一些禁限塑性質的規定,相關部門更須加強執法和監管,防止不合格、不合規的塑料產品進入市場。比如,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禁止生產和銷售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簽等要求,理應盡早得到落實。同時要常態化開展執法檢查,確保相應”禁限塑“目標真正實現。
塑料污染并不是短期形成的,所以治理起來也是任重道遠。抓住重點,有序推進,是治理塑料污染的重要方法論。積極推廣可循環且易回收的可降解替代產品,增加綠色產品供給,也是一個重要手段,同時也要規范塑料垃圾的回收利用,努力形成完善的塑料制品循環機制。各地區、各行業應綜合考慮實際情況,合理確定實施方法,積極穩妥推進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推進“禁塑”不能超越自身發展,也不能“一刀切”,要兼顧可行性,兼顧生態環保與居民生活便利。
有力執行、有序推動,最終也要落實到有效實施上。政府需要行動起來,做好引導和監管;企業要履行社會責任,走綠色發展道路;公眾要積極參與,踐行綠色生活方式。三方需共同努力,建立健全的各環節管理制度,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塑料污染格局,相信一定能為治理塑料污染、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貢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