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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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省蚌埠市《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通用技術要求》地方標準通過專家審查,據了解,此標準是蚌埠參考海南地標后形成的地方標準,而海南是在去年7月1日實施的《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通用技術要求(DB46/T 505-2020)》。
日前,安徽省蚌埠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召開專家審查會,對《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通用技術要求》蚌埠市地方標準進行審查,經過省內外專家聯合研討后,順利通過審查。該地方標準是安徽省首個生物基領域通過專家審查的地方標準,標志著蚌埠市又一地方標準獲得認可。
標準出臺背景,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將作為重要替代品
2020年初,國家發改委等多部門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見》。意見要求,到2020年,率先在部分地區部分領域禁限部分塑料制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到2022年,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費量要明顯減少,替代產品得到推廣,塑料廢棄物資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意見中還明確,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將作為重要替代品。
此次安徽標準出臺過程參考海南,與多部門溝通形成送審稿
據了解,安徽蚌埠版《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通用技術要求》是2020年9月份正式立項的地方標準。標準立項后,市市場監管局帶領參編單位前往海南調研和參加相關論壇,多次和北京工商大學等行業內相關專家溝通交流,與相關部門圍繞標準內容多次進行溝通協商。在此基礎上,陸續開展了標準研討會、標準征求意見等一系列活動,在確保標準內容具備可操作性、科學性和先進性的基礎上,最終形成送審稿。
該標準規定了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的術語、定義、標識、技術要求、試驗方法和檢驗規則,同時在技術要求方面除滿足相應國標、行標、團標外,對生物降解性能及降解后生態毒性進行了限定。
標準的實施,將結束長期以來生物降解塑料制品標準的缺失和“偽降解”塑料制品蔓延的狀態。審查會上,來自省內外專家組對標準文本、編制說明、意見處理等情況進行了詳細審查和評議。
此項地方標準的制定,有益于建立健全塑料制品原料的生產、加工、流通、使用、回收等環節的管理制度,對實現“禁塑”、建設美麗蚌埠、打造材料之都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