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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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嚴限塑令”實施4個月后,北京再次推出了塑料污染治理新舉措。近日,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發布《北京市塑料污染治理行動計劃2021年度工作要點》,設定“限塑”的具體任務和指標。
去年12月24日,《北京市塑料污染治理行動計劃(2020-2025年)》發布。針對部分市場主體生產銷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等塑料制品的情況,今年市場監管部門將開展多次執法檢查。
全市塑料袋銷售量下降明顯,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介紹,眾多大型連鎖超市已全面更換了可降解環保袋;眾多大型連鎖餐飲企業也在陸續淘汰不可降解塑料包裝袋、吸管等一次性塑料用品,更換成了其他可降解材料或紙質的替代品。
據初步調查顯示,“限塑令”實施四個月以來,全市塑料袋銷售量比去年12月(行動計劃發布前)平均下降35%;快遞網點封裝的膠帶用量減少25%以上,循環使用的袋子使用率達到95%以上;大部分星級賓館都能夠做到不主動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有70%左右的市民會自帶購物袋。
同時,調查結果顯示,部分超市會把可降解和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混用;部分餐飲企業依舊在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不可降解塑料袋,堂食中仍使用不可降解塑料餐具。超市中大量扯用連卷袋的現象仍然存在,外賣平臺選擇“無需餐具”的消費者比例還不多。
北京市發改委近日表示,今年北京市將開展塑料污染治理各領域的專項執法行動。據介紹,依據《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法規,經營主體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購物袋,將按有關規定依法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根據今年限塑的工作要點,北京市將加大對違規生產和銷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地膜、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簽等執法力度等。
按照《北京市塑料污染治理行動計劃(2020-2025年)》工作要求,北京市市場監管局也組織各區市場監管部門重點加強對違法生產、銷售超薄塑料購物袋等淘汰類塑料制品的監管,以及對餐飲業、批發與零售業、會展業等違規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行為的行政處罰。
此前,北京市市場監管局明確,降解塑料袋對應的相關標準是GB/T 38082《生物降解塑料購物袋》標準,降解塑料餐具對應的相關標準是GB/T 18006.3《一次性可降解餐飲具通用技術要求》。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生態環境局 關于印發北京市塑料污染治理行動計劃2021年度工作要點的通知
為進一步推進《北京市塑料污染治理行動計劃(2020-2025年)》(以下簡稱《行動計劃》)各項目標任務落實到位,久久為功,不斷推動本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取得實效,制定2021年度工作要點。
主要目標:到2021年底,全市加強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機制全面建立,“1+1+N”政策標準體系不斷完善,塑料污染治理重點措施全面實施,重點用塑單位報告制度試點實施。六大重點行業、四類重點場所、四類重點沿線塑料污染治理取得初步成效,四類綠色生活創建深入開展,全社會參與塑料污染治理良好氛圍初步形成。
一、建立工作推動機制
二、加強行業監管指導
三、強化各區推動落實
四、初步建立重點用塑單位報告制度
五、強化科技支撐
六、做好宣傳解讀培訓
七、加強監督執法
八、加強督察督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