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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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加強塑料污染治理和長效管理機制建設,長沙市出臺關于塑料污染治理2021年工作方案,本方案相對2020年工作目標更高,要求更嚴格,尤其在塑料銷售和使用集中區域有更高標準措施,旨在以省會城市牽頭作用,帶動全省工作開展。
為保證長沙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順利進行,如期完成各項目標,現對2021年塑料污染防治工作安排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積極應對塑料污染治理,有序禁限部分塑料制品的生產銷售及使用,推廣相關替代品,規范塑料廢棄物的回收利用,努力建設美麗長沙。
(二)基本原則
按湖南省《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實施方案》工作要求,合理確定實施路徑,積極穩妥推進塑料污染防治工作。推廣使用性能達標、綠色環保、經濟適用的可降解塑料制品,強化政府監管力度、發揮企業主體責任,加強引導凝聚社會共識,形成政府、企業、社會公眾共同參與的多元化治理體系。
(三)主要目標
1、繼續完善長沙市2020年關于塑料污染防治的工作,查漏補缺。
2、在2021年底前,部分地區和領域禁限部分塑料制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費量減少,替代產品得到推廣,塑料廢棄物資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提升。
3、全力推進長沙市可降解塑料制品產業鏈建設,努力打通綠色環保產業鏈,抓好重點項目落實與建設,做好細市場準入工作,規范市場秩序,全力打造具有長沙特色的聯盟新模式。
二、重點任務
(一)狠抓塑料制品生產和銷售
1、按照“權責對等”和“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對新建、改擴建塑料生產項目,在各個環節嚴格把關,對禁止類超薄塑料購物袋、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簽等項目一律不予批準。
2、禁止生產和銷售部分塑料制品。依法對生產、銷售禁止類塑料制品等開展執法工作,引導生產禁止類塑料制品的企業及時做好生產調整工作。
(二)強化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管控
1、禁止和限制使用塑料制品
(1)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1年底,長沙市建成區的商超、藥店(含醫院藥房)、書店等場所以及餐飲打包外賣服務和各類展會活動,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2)—次性塑料餐具。在2021年底前,全市餐飲行業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吸管和刀叉勺;全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學校、醫院和社會團體的食堂禁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餐具。
(3)賓館、酒店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在2021年底前,全市賓館、酒店等場所不再主動提供一次性塑料制品,可通過設置自助售賣機等方式提供相關服務。
(三)推廣應用替代產品和模式
1、培育新業態新模式
推進湖南?。唛L沙市)可降解塑料產業創新聯盟工作,加快長沙市可降解塑料產品管理平臺及產業鏈建設;定期發布可降解原料及制品報備企業名單,開展供需對接,推動相關替代產品的標準制定及快速檢測。鼓勵塑料制品生產企業與經銷商家、終端消費者合作減少廢棄量。鼓勵電商、外賣平臺給予執行禁限塑政策的商戶進行減免、獎勵等措施。
2、推廣應用替代產品
在城市建成區商場、超市、藥店(含醫院藥房)、書店等場所,推廣使用可降解塑料購物袋,鼓勵設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裝置如可降解環保袋自動售袋機;在餐飲領域推廣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產品;在網購、物流等環節推廣使用可降解材料包裝。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由長沙市發革委、生態環境局牽頭,建立塑料污染防治協調機制,健全完善政策制定和調研機制。要從建設生態文明、促進綠色發展和高質量發展的角度,將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擺在突出位置,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實化細化政策措施,確保取得實效。
(二)加大宣傳力度
市直各部門、各園區管理委員會、各區縣(市)人民政府應加大對塑料污染治理的宣傳力度,認真貫徹綠色發展新理念,引導公眾減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參與垃圾分類,抵制過度包裝。充分利用各類媒體渠道深入宣傳塑料污染治理的工作成效和典型做法。
(三)加強政策引導
將一次性塑料制品管控要求納入評定評級工作。積極爭取相關資金及長沙市相關鼓勵政策對可降解塑料制品企業、一次性塑料制品回收利用等重點項目進行支持。
(四)強化督查檢查
2021年每季度開展一次多部門聯合現場核查,并將核查結果以“紅黑榜”形式在媒體進行公示。各政府部門要建立健全工作協調機制,加強對行業內及轄區的重點領域禁限塑的檢查指導,發現問題及時報送相關部門,并協調解決問題,確保塑料污染治理的各項工作得到有效落實。建立塑料制品的生產、銷售、使用信息披露制度,健全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將違規生產、銷售、使用塑料制品的企業法人及其行為列入失信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