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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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術語定義
(1)降解:受環境條件的影響,經過一定時間、多個步驟,結構發生顯著變化,性能(如完整性、相對分子質量、結構或力學強度)喪失的過程。
(2)生物分解:由生物活動引起的降解,經過酶的作用引起材料化學結構發生顯著變化。由于材料被微生物或某些生物作為營養源而逐步消解,導致質量損失、性能下降等,最終導致材料被分解成二氧化碳、甲烷、水及其所含元素的礦化無機鹽以及新的生物質。
(3)堆肥:由混合物生物分解得到的有機土壤調節劑。混合物生物主要是由植物殘余組成,有時也含有一些有機材料和部分無機物。
(4)堆肥能力 /可堆肥能力 :在堆肥過程中材料被生物分解的能力。如宣稱有堆肥能力,應說明材料在堆肥體系中可生物分解和崩解,并且在堆肥最終使用中是完全可生物分解的。
二、降解塑料的定義
在規定環境條件下,經過一段時間、多個步驟,導致材料化學結構的顯著變化而損失某些性能或發生破碎的塑料。
1、可降解分類:
(1) 生物分解塑料:在自然界如土壤或沙土等條件下,或特定條件如堆肥條件下或厭氧消化條件下或水性培養液中,由自然界的微生物作用引起降解,并最終完全降解變成CO2、CH4、H20及共所含元素的礦化無機鹽以及新的生物質的塑料。
(2) 熱氧降解塑料:由熱和/或氧化引起降解的塑料
(3) 光降解塑料:由自然日光引起降解的塑料
(4)可堆肥塑料: 可在堆肥條件下,由于生物反應過程,可被降解和崩解,并最終完全分解成二氧化碳、水及其所含元素的礦化無機鹽以及新的生物質,并且最后形成的堆肥的重金屬含量、毒性試驗、殘留碎片等應符合相關標準的規定。
2、降解性能要求:
(1)生物分解塑料技術性能要求:
(生物分解性能試驗按GB/T19277和GB/T19276.1和按GB/T19276.2/或按ISO17556:2003或按ISO14853:2005 或ISO 15985:2004,試驗結果以最大生物分解百分率表示)
a. 單一聚合物:如果材料是由單一聚合物加工而成,生物分解率應≥60%
b. 混合物:如果材料是混合物,有機成分應≥51%,生物分解率應≥60%,且材料中組分≥1%的有機成分的生物分解率應≥60%
(2)可堆肥塑料技術性能要求:
(可堆肥試驗分別按GB/T19277和按GB/T19811進行,試驗結果分別以最大生物分解率和崩解程度表示)堆肥的測定分別按CJ/T96、CJ/T99、CJ/T97、CJ/T98、CJ/T100、CJ/T101、CJ/T102、CJ/T103、CJ/T104、CJ/T105進行。堆肥水分的測定按ISO11465:1993進行。堆肥粒度測定按ISO3310-2:1999進行。
a. 單一聚合物:如果材料是由單一聚合物加工而成,堆肥化生物分解率應≥60%,崩解程度應≥90%
b. 混合物:如果材料是混合物,有機成分應≥51%,堆肥化生物分解率應≥60%,崩解程度應≥90%,且材料中組分≥1%的有機成分的生物分解率應≥60%
(3)光降解塑料的光降解技術性能要求:
采用自然曝曬或者氙燈人工加速老化箱內曝曬,拉伸斷裂伸長保留率(縱/橫)/(%)≤5%,且重均相對分子質量下降率/(%)≥80/70,且光降解后重均相對分子質量<10000的分子百分含量/(%)≥20/≥10
(4)熱氧降解塑料的熱氧降解性能技術要求:
拉伸斷裂伸長保留率(縱/橫)/(%)≤5%,且重均相對分子質量下降率/(%)≥80,且光降解后重均相對分子質量<10000的分子百分含量/(%)≥20
三、國家標準《GB/38082-2019 生物降解塑料購物袋》
1、生物降解塑料
在自然界如土壤或沙土等條件下,或特定的條件下堆肥或者厭氧消化或水性培養液中,由自然界存在的微生物作用引起降解,并最終完全降解成二氧化碳或者甲烷、水以及含元素無機鹽以及新生物質的塑料
2、生物降解塑料性能要求
· 對單一成分材料,單一聚合物加工而成的材料生物降解率應≥60%
· 如果材料是混合物。其應滿足以下要求
a. 有機物成分(揮發固體含量)應≥51%
b. 混合物中組分含量≤1%的有機成分,也應可生物分解,但可不提供生物分解能力證明,其總量應≤5%
c. 生物分解率應≥60%,且材料組分≥1%的生物分解率應大于60%。或,混合物的相對生物分解率應≥90%,且每一種成分應是生物降解。
注:有機成分(揮發固體含量按GB/T 9345.1)進行測定,生物分解率按GB/T 192.77.14(仲裁時,采用該標準)或GB/T19277.2 或GB/T 19276.1或GB/T19276.2執行。